关于风力发电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[2015]74号
关于风力发电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[2015]74号
| 索 引 号: | 000014349/2020-4377864 | 信息分类: | 法规文件 |
| 发布机构: | 贵州省财政厅 | 生成日期: | 2015-06-12 |
| 文 号: | 是否有效: | 是 | |
| 名 称: | 关于风力发电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[2015]74号 | ||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计划单列市财政厅(局)、国家税务局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:
为鼓励利用风力发电,促进相关产业健康发展,现将风力发电增值税政策通知如下:
自2015年7月1日起,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利用风力生产的电力产品,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%的政策。
请遵照执行。
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
2015年6月12日